景宁一国有公司副总经理童某因损害公司权益,被丽水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赔偿8万元。 童某的公司在竞拍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中,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标,最终被罚款46万元。后公司清算小组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童某赔偿损失。法院考虑到该公司经营管理机制不完善、监管不力等因素,判决童某赔偿给公司8万元。